家谱有着数千年的历史,与方志、国史并称为三大历史文献。古代家谱在联姻、选官、社交、门第、继承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在编修家谱时也会将这些内容记载,让当时的社会生活、政治现象以及经济的作用都会有所变化。在不同的朝代,家谱内容的侧重也不同的。
周代家谱要记载族人的讳和忌,族众生子要记载出生年月日,以及记载是谁之子。父辈名讳居一格,子辈名讳居一格,在每个人的名讳下标注生卒年月日、谥号、配偶等内容,将家族的血缘关系全都清楚列出来了。秦汉时期出现谱学著作,例如《潜夫论·志氏姓》、《帝王年谱》等等,还有碑刻家谱《孙叔敖碑》,记载了该家族数百年的历史,碑文已经具备家谱的性质。汉代的家谱作用是明系世、辨昭穆,基本是别人代写,记载内容有家族世系、生卒、字号、官位、葬地等。汉代家谱有个特点,为尊者讳起见,行文称字不称名。
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充分发展,根据家谱记载内容来鉴别贵贱,划分等级,家谱成为名门婚姻和官职的重要依据,在当时做官的人非常讲究出身,只有名门贵族才能担任官职。唐代有三次大规模修谱,第一次是唐太宗让岑文本、高土廉等人主持撰修家谱,并且组织一部分官吏、学者、士族参与编撰;第二次是许敬宗和李义府以《氏族志》未列武氏做族望和没有李氏世系为借口,便奏请改修,修改后,改名为《姓氏录》。第三次是中宗复位时期,柳冲认为《氏族志》和《姓氏录》颁行多年,请求修改,柳冲、徐坚等人根据《氏族志》重新修撰。
宋代时期,民间修谱风气盛行,每个宗族都可修谱。许多学士参与编修家谱的活动,例如欧阳修、苏洵等人,使家谱形式有所创新,质量也大大提高了。这个时期的家谱有三部分,世系图、家谱正文和附录。世系图是记载世系所承、其父亲何人;家谱正文是按照世系图列出的先后次序编写的,介绍字号、年份、官职、父讳、生卒、谥号、婚姻等;附录是研究姓氏文化、源流、分布、迁徙。明代家谱增加的内容主要体现了家规、族产等制度,在体例方面,增加了志、图、考、录等内容。清代时期为了标榜名门,许多家谱采取大宗之法,攀附帝王或者名人,这样的做法使有些家谱失去了真实性。清代的家谱增加了传记、祠堂、恩荣录、字辈、家礼、名迹录、赞词、行状、余庆录、领谱等,对于入谱之人进行限制性的规定,行文非常看重修辞和文采,新增内容和规定使家谱更完善和更具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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