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编修的会通谱、统宗谱中,质时较高、影响较大的,当推程敏政于成化十八年编纂的《新安程氏统宗世谱》。
程敏政(1445-1499) , 字克勤,号篁墩,安徽休宁人。程敏政十岁以神童荐入朝,诏读书翰林院。于成化二年(1464) 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曾值讲东宫。弘治皇帝继位后又升为少詹事兼侍讲学士,后官至礼部右侍郎。他学问赅博,冠于翰林,长期从事历史编纂,曾编纂《新安文献志》、《皇明文衡》等,参与编修《英宗实录》、《宋元纲目》等。程敏政编纂《新安程氏统宗世谱》、 《休宁陪郭程氏本宗谱》等多部家谱,并为诸多族谱撰写序言。著有《篁墩文集》, 保留了他编纂的很多族谱成果。
程敏政大量接触朝廷的历史文献,只有良好的史学修养和史家兴趣,热衷考订,对前人史书错误多有纠正。程敏政对于家族历史和家族世系也有浓厚兴趣,自天顺年间开始,他即究心谱学,遍考旧谱,旁证他书,积之二十年,“理淆伐舛”, 于成化十八年编修成《新安程氏统宗世谱》。
《新安程氏统宗世谱》共二十卷。卷首刊程敏政撰写的序言,同时刊旧谱序38篇,以及目录、凡例、谱辨。程敏政在序言中指出:“敏政有志于编修是谱······积之二十年,颇尽得诸谱异同之故,因定著为《谱辨》三十七条,《凡例》十条,犹未敢自足也。成化壬寅春,先公之服既除,乃发书以告诸宗人,诸宗人是之,各以其谱来会,理淆伐舛将六逾月,始克成,编为卷,凡二十有畸,会者四十四支,名之登于谱者逾万人,先墓之可以共业者五十三世,相与告之先庙,而命之日《新安程氏统宗世谱》。”由此可知,程敏政编修是谱,主要依二十年来遍考旧谱为基础,抓住因父丧在家守制六个月时间,得到众族人支持,终于编成了这部涵盖四十四支派,“登于谱者逾万人”的程氏大统宗谱。
程敏政是按照一定的谱法,将四十四派房支、逾万族人刊载在《新安程氏统宗世谱》中的。程敏政编纂《新安程氏统宗世谱》的谱法内容,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是讲究征信的史法原则。要编修一部程氏统宗谱,程敏政反对那种漫无边际的凡程氏各房支均可人会入谱的做法,而是主张只有唐宋以来的程氏宗族,并且要经过考证,这样的宗族必须有旧谱、共业、先基的证明,才能入谱。而对于旧谱,也必须以史家的眼光进行考证,凡旧讲中谱系有异同出人的,或者有舛误的,不能蹈因袭之弊,而要参照历代诸谱进行比较分析,如谱系相同的可以取信书之,如舛误处已纠正的,可采用书之,“否则阙之”。程敏政讲究征信的史法原则,也体现在对逐个族人名下注的事实内容上,“书必据可知者,其不知者阙之,浮词溢美一切不书”。
二是包含小宗之意和统宗之意的谱图之法。《新安程氏统宗世谱》的谱图,程敏政改变了原来以六世为一图的谱图方法,而是采用欧阳修的以五世为一图的小宗之法,即高祖至玄孙五世为一图,第五世玄孙另提为第二图为高祖,与其玄孙构成第二图,这样第一、二图共九世,既有五服之情,又有九族之亲。如“新安歙篁墩派四”世系图插图所示,其十三世至十七世的灵洗,文季、乡、育、皆构成第一图,皆另提为第二图之首,又与十八世至二十一世的弘、大辨、文英、皓构成第二图。自灵洗至皓,共儿世,体现了该程氏歙篁墩派四系统的五服之情,又包含了九族之亲,作为一部统宗谱,仅仅用欧阳修的五世一图的小宗之法,要将逾万族人完全刊载出来是有困难的,“小传各系本支图后,失统宗之意”, 于是程敏政又以含统宗之意的大宗之法来进行表述,亦即以“祖别子”的大宗之法为依据,采用《史记》年表及《唐书》宰相表体裁,建立以徽州始迁祖程元谭为中心的包括44 派房支的徽州程氏统一大谱系。
三是谱图世系名录下注事实内容寓教化之意。“凡例”从2条至7条对谱图族人名下注事实作了细致的规定:朱注迁居,朱书派名,无后有后不会或不及会的书例,出继与入继的书例,子孙如有作过、不睦、侵祖墓、鬻族谱、蔑视先祖、毁弃手泽、婚姻不计良贱行为的,谱中除名,小注中除一般的履历外,还要书行义、节妇、烈女等,这些规定,与明代强调“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主流意识是相吻合的,具伦理道德教化的意义。
四是在族谱编排的体例上,在编首部分,除一般谐序、凡例外,置专门考订各派世系的《谱辨》, 备参考,在编后部分,专置先墓先祠图,另外将宗族艺文另编为《贻范集》, “辅谱以传”。
总的来说,程敏政编纂《程氏统宗谱》的谱法,其核心就是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严谨征信的史学原则引入到家谱编纂中来,使编纂家谱的宗法精神与严谨的学术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二是适应编纂统宗谱的需要,将编纂家谱中的小宗之法与大宗之法有机结合起来,使《新安程氏统宗世谱》成为一部经过严格学术考证的规范性统谱。程敏政在《新安程氏统宗世谱》谱序结尾处就流露出了这样的心情:“凡我宗人其因是毋忘水木本原之思,笃尊祖敬宗睦族之义,守其世业,诵其遗书,保其体魄之藏而不失,谨其名分之称而不紊,宗法既立,则外伦益明,风教益兴,可诘者虽久而弗晦也,可齐者虽多而弗离也。若然又岂独一宗之幸而已,骇者安,疑者释,天下后世之有家者,将不取法于程氏也哉,奉斯谱者其共勖之。”
程敏政希望《新安程氏统宗世谱》能成为天下编修家谱的一部样板性统宗谱。
程敏政将征信的史学原则引人到家谱编纂巾,对程氏旧谱“积之二十年理淆伐舛”, 终于完成《谱辨》37条,并将其刊载在《新安程氏统宗世谱》卷首,也可以说,《新安程氏统宗世谱》就是根据37条《谱辨》而编纂成的。谱辨主要是讨论新安程氏世系、房支以及有关迁徙地点、时间、人和事,主要针对所谓“祁谱”。
宋都官程祁,曾编篆《程氏世谱》, 共三十卷,起自程氏得姓之初,终于五季,其世系分合,昭穆分明,了无遗阙。自程祁谱诞生以来,凡程氏修谱者皆以此为本。
程敏政以史家的眼光翻阅祁谱,一方面叹其有功程氏,另一方面又怀疑,程氏早期世系,事不见于经史,何所凭借,而能历历著之?于是程敏政追考旧谱,旁证他书,以期对程氏得姓以来早期世系有个科学的论断。
程敏政找到程氏北宋时期所修《陈留谱》, 并与宋人所编《文苑英华》相对照,发现《文苑英华》中李邕于唐开元十六年“程长史碑”记载的忠壮公之孙乡至大辨五世的姓名与《陈留谱》记载的世系名录完全相同,即”乡——育——皆——弘——大辨”, 而祁谱编者程祁因没有见到《陈留谱》与《文苑英华》中“程长史碑”, 因此,祁谱只记载忠壮公子孙徒中山,大辨为五世孙,中间无世系名录。程敏政依据《陈留谱》和早于《元和姓纂》百余年的李区《程长史碑》, 从而推断一般人奉为姓氏学指南的林宝《元和姓纂》不尽可靠,祁谱或许系依据《元和姓纂》而致误。通过一系列的考证,程敏政否定了流传已久的程氏祁谱,于是程敏政自己所编《新安程氏统宗世谱》, “凡祁谱所述世次出于周秦之间者,皆不敢具载,以明此谱之可信”。
程敏政修谱采取依据可靠资料考证世系的方法,舍弃北宋族人程祁流传下来的程氏宋以前的世系,从学术角度来看,他修谱严谨,符合学术研究的标准。但是,旧有的早期世系已经成为程氏宗族认同的标志而流传,将之弃置不用,族人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程敏政《谱辨》一出,引起徽州程氏很大反响。有的程氏支派虽然接受程敏政的修谱主张,但仍坚持祁谱的世系,“自开国迄五季,一依宋都官尚书祁,不敢姿增损一字”。更有的,如《新安程氏统宗列派迁徙注脚纂》编者,直接与程敏政《谱辨》商榷:“人纂派系并照祁谱与诸房世续之旧,酌而真者人焉。学土统宗之书,是者从之,讹者改之,遗者补之。”认为对程敏政编修《新安程氏统宗世谱》, 要持“是者从之,讹者改之,遗者补之”的态度,表面看,这个态度是可取的,但由于其前提是“入纂派系并照祁谱与诸房世续之旧”, 因此就从根本上推翻了程敏政《谱辨》中经过考证得出的各种观点。
程敏政作为明代著名文人,曾将其编修族谱内容、撰写谱序、谱辨成果收入《篁墩文集》, 在当时及后世产生很大影响,但徽州程氏族人尊重程敏政的学问,却不愿接受其《谱辨》得出的考证结果,这反映了程敏政的学术考证与徽州族人的宗族文化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上溯开国,下迄五季,本支百世,灿然可述”的祁谱程氏早期世系,尽管是重构祖先世系,但却适应程氏宗族文化的感情需要,适应了程氏宗族组织发展的需要,“在此形势下,程氏诸派自然会更多的选择追述祖先较远的程祁谱的说法”。“尽管新安程氏尊重程敏政,佩服他的学问与考证功力,但是并不愿接受其考证结果。这不能不说是学者修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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