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乱之后异族统治时代的元代家谱,具有怎样的过渡特点?

战乱之后异族统治时代的元代家谱,具有怎样的过渡特点?
原创/百家有谱
4196 11106 人 | 2020-07-10

在中国家谱发展史上,宋代的家谱编修正如上面所论述的,处重要变革转型时期。而到了明代,中国家谱的编修从体例、内容、种类乃至地区分布等都趋于完善成熟阶段。处于宋代、明代之间的辽、金、元代,尤其是元代,其家谱编修则呈现过渡形态的特征。元代家谱

在元代,家谱编修主要是私修家谱。总的来说,是沿着宋代私修家谱的轨道,继续向前发展。其原因有二:一是与元代异族统治有关。元代足华夷混合杂处的社会,在异族统治的政治条件下,一般家族聚族联合的要求更为迫切,直接促进了修谱之风日益盛行。曾任元朝学谕的汪松,在《(绩溪)汪氏世守谱》中画龙点睛地指出:“我朝御宁,混合华夷,姓氏之繁,于此为盛。谱牒之事,益大兴矣。”二是与宋元之际大量谱牒丧失有关。宋元之际,战争频繁,人民迁徙不定,族谱损失十分严重。有的人对战乱后元代家谱损失情况作了估计,福建人吴海估计:“更数大乱,故家谱牒存者,十不能一二。”河南人许有壬在《至正集》卷七一《题刘氏族谱》中则估计更为严重:“士大夫家贵知其族,及荡于兵,宰相世系之隆,子孙有不知其自出者……士大夫家能有其谱者,百不一二。”元袁桷《清容居十集·马氏族谱序》有类似估计:“金徙于南,衣冠故族,扶挈僵仆,十失其九者有焉,百不得一者有焉。”这些论述表明,宋元之际的战乱对宗族和家谱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不过就地区而言,北方遭受的破坏要比南方更为严重。明王世贞《陈氏族谱序》指出:“五季之中原,日寻于十戈,至靖康而悉以委寇,衣冠之士脱锋刃而窜匿于吴越闽广之间,抱其遗编,以诲其子弟,面当太平之用,故天下之所称贵姓者,渐不在北而在南。”元代欧阳玄《圭斋文集·卢陵中州刘氏族谱序》指出:“南方内附,多不烦干戈,承平既久,冠盖方族,幸遭明时,涵儒深仁,往往治其家谱,不知者以为一家之私事,知者则以升平之气象可观。”这一切说明:元代南方遭受干戈之累好于北方,南方义是文化兴盛之地,士大夫家“往往治其家谱”, 编修家谱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处于战乱以后的元代,其修谱工作更显得繁难。元未明初著名学者宋濂为元末杨芾编纂《重修杨氏家乘》所写序言中,生动地描述了元代编修家谱的艰辛:“于是研精覃思,遍览诸书,尊其信而阙是疑。复大萃群族之谱而整比之。闻家有藏牒,墓有断碣者,必亲往征验,或移书二百里外,叩同宗之贤,以质其见闻。如斯者十有余载,始克稽其所共宗,而达其所由分。”由此可知,元代编修家谱时,由于大最家谱以及有关文献丧失,历时十有余载才能编修一部家谱。其修谱之难,远远超过了前代。元代家谱

元代编修家谱的宗旨,仍然是宋代欧阳修、苏洵倡导的“尊祖、敬宗、收族”的教化功能,仍然是“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不过,元代由于战乱造成了亲属四散的局面,因此元人论述家谱功能更强调收族的宗旨。徐明著《芳谷集》卷上《太原族谱序》中强调:“今宗法弛,犹赖谱可以收族也。”面对战乱造成的元代宗族贵贱贫富的差异,他们把修谱作为医世治俗的收族手段。

元代编修家谱不仅遵循欧阳修、苏洵倡导的“尊祖、敬宗、收族”的修谱宗旨,而且对欧、苏创制的五世谱图之法也推崇备至。许有壬指出:“宋欧阳公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 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 百世不易之法也。”肯定了欧氏谱例。浙江省浦江戴良为章氏家乘作序指出:“昔欧阳文忠公依汉年表为世谱,而谓子孙不知姓氏之所从出以味昭穆之叙者,禽兽不若也。今君仿史表为是书,既无愧于文忠矣。”元黄活《族谱图序》对黄氏族谱采用欧阳修“详近略远”的图法予以肯定。“若谱,远不可知、疑不能明者,悉阙焉。凡为图谱之法,亲者宜详,疏者宜略。为子孙者,各详其亲,则其所略者,自可互见。"

但同时,元人对欧阳修、苏洵仅记五服之内的小宗之法有所批评,并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苏洵认为:“无服则亲尽,亲尽则情尽,情尽则喜不庆、忧不吊,喜不庆、忧不吊则途人也。”李祁以此话“若微有过”, 认为:“夫庆喜而吊忧,近自乡党州间,远而至于四海九州之内,苟有一日之情者,莫不皆然,而况乎同祖共宗者乎!”徐明善也批评道:“岂推而远之也,是薄为道也。”郑玉更进一步认为苏洵的看法太“隘”, “如苏明允序其族谱者,其亦隘矣”。这里的“隘”与“薄”的意思相同,都是指反映收族程度的小宗五世图法对出族之人太“隘”了,太“薄”了。为了克服“隘”与“薄”的缺陷,元代编修的家谱对欧苏仅记五世的小宗之法就有所突破,主张要收出五服的亲近族人,因此家谱必须要力求追溯远祖的世代记载。元代家谱

元代士大大编修家谱采取追远溯始的世代记载,显然是为在异族统治下加强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服务的。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家谱记载族人的范围与内容均有所增加。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土大夫编修家谱时,特别强调族人不论贫富,均需“一一登明谱牒”。元至正二年(1342), 梁克家主张:“宗谱传示子孙,务要及时修辑,毋致散亡。凡在宗族,弗论贤惠,一一登明谱牒。毋曰某为疏而略之,某为贫贱而黜之。”袁桷亦日:“以合乎贵贱贫富,其心博,其旨微。将使夫困者通,盈者持,危氏之盛,循环无穷,于是乎有考焉。”

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的家谱中,也特别强调对族内孤寡老疾的抚恤,乃至扩大为对里党乡邻的抚恤。戴表元曰:“其族人有穷老废疾孤寡不能自立,婚嫁葬埋之不能举者,又皆为条画以周恤之,孙氏之义风殆方兴未已也。”

元贞元年(1295)王应龙在《丰洛王氏族谱序》中指出:“凡吾族之贤,在于以礼义淑其心,法度律其身。若然,一族犹身,百世犹一-世。贫相收,患难相恤,仇怨相忘,庆吊相及,孝慈相劝,友让相尚。邹鲁颜孟之风,伊洛程朱之化,将霭然咸萃于一族。”

浦江大族郑氏规范共有一百多条,而关于睦乡里重救恤者,即占十条左右:“里党或有缺食,裁量出谷借之。后催原谷归还,勿收其息。秋成谷价廉平之际,籴五百石别为储蓄,过时缺食,依原价粜给乡邻之困苦者。”

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的家谱,强调修谱最终目的是重伦理、厚风俗、助世教。从收族聚族的现实需要出发,元代士大夫编修家语时,为了增加家谱的分量、扩大家谱的影响,往往请名人作序跋。元代以前,请名人为家谱作序就已出现,如朱熹、文天祥等曾为多部族谱作序跋。而到元代,请名公钜卿为家谱作序跋更为普遍,“元代有豫章罗氏,其族谱见钱氏补艺文志,虞集为之序,称其质而不诬,详而有序。元时私家谱牒稍多,始开请人作序跋之风,前此凡有谱序,大率由子孙纂修者自为之,今则自序而外,往往有名公钜卿或文名籍甚者当作揄扬论,冠诸篇首,甚或自序亦请人代作”。

饱经战火失谱之苦的元代士大夫,吸取宋元之际兵荒马乱大量谱牒散佚的教训,非常重视家谱的编修工作,一方面大量编撰刊印书本式家谱,另一方而,为使祖先血脉世系不致焚毁,便将家谱刻于不易损坏的石碑上,“以垂永久”。与前代相比,元代刻于石碑的家谱非常多,且较普遍。

元人右刻家谱,将谱刻在祖先坟墓的碑阴上,或刻在供奉祖先的祠堂内,以使族人在祭祖时瞻仰石谱,牢记祖先世系与功德,增强家族的凝聚力,达到敬宗收族的目的。元代士大大从敬宗收族的需要出发,强调祖先世系要追远溯始,因此家谱世系记载往往有数十代之多,这就容易带来一个弊端:冒认祖先,乃至将名人引为祖先,以抬高本家族的身价。关于冒认祖先的弊端前代就有,但元代更为严重。对此,元代以及后世文人就有所揭露。陈高曾批评这种目祖行为是诬祖。他说:“近世家乘族谱之作,往往黄缘攀附,忘其先而冒其祖,吾其政尽信乎!”他斥贵这种行为是诬祖,“有谱面泛及乎远,则指他人之先以为开之先,评其祖也”。

后世完整家谱的主要内容,元代基本都有了。但元代家谱一般较简单,主要是世系的记载,其他内容不太完整,也不规范,欠严格的分类,更没有形成完善的体例。元代家谱更没有像后世的家谱,将朱熹的理学思想渗透到家谱的方方面面,成为家谱的精神支柱。这一-切表明,就体例与内容而言,元代家谱既带有元代这个战乱之后异族统治的时代特色,又处于宋代向比较完善的明代家谱的过渡阶段,呈现出中国家谱过渡时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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