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是什么?作为我国民族历史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家谱是自成一体的一门学问,人们称之为谱牒学。谱牒学以家谱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家谱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了解了家谱是什么便于我们全面认识家谱的本质和家谱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
宋苏洵《苏氏族谱引》:“苏氏族谱,谱苏氏之族也。”
明祖方孝孺在《族谱序》中指出:“谱者,普也,普载祖宗远近、姓名、讳字、年号。谱者,布也,敷布远近,百世之纲纪,万代之宗派源流。序述姓名,谓之谱系;条录婚宦,谓之簿状。天子书之谓之纪,诸侯书之谓之史,大夫书之谓之传,总而言之谓之谱。谱者,补也,遗亡者治而补之。故曰:序得姓之根源,纪世数之远近,父昭子穆,百代在于目前。郑玄曰:谱之于家若网在纲,纲张则万目具,谱定则万枝在。”
明黄儒炳《方前林氏家谱序》:“国有史,家有谱,谱者,史之流也。按凡例,修国史者,必知《春秋》之义,然后可以明王道而正国体;修家谱者,亦可知《春秋》之义,然后明人伦而正风俗。”
清人章学诚说:“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
宣统二年《绩溪仁里程世禄堂世系谱》:“族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史寓褒贬,而谱则以纪源流,故必详其图说,编其世次,志其行,俾后世子孙得以知本之所在。”
1979年的《辞海》“家谱”条目:“旧时记载一姓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谱籍。”
1986年的《辞源》对“家谱”的解释:“封建家族记录世系和事迹的书。”
《谱牒学研究的任务》中指出:“谱牒是以特殊形式记载的宗族发展的史书。”《中国家谱起源研究》一文中认为:“家谱就是将同一血缘集团的世系人物一一列举出来。也可以说只要将某一同一始祖的后裔一一布列出来,就构成了一个简单的家谱。”
《中国家谱》一书中,综合古今学者关于家谱的定义,认为:“家谱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主要记载宗族人物世系和记载宗族事迹的书,是以特殊形式记载的家族发展史。”
《家谱——内涵丰富的史籍》一文中认为:“家谱是一种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一个家族在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载籍。”
1997年11月11日发表在《文汇报》的《开发谱牒资源,弘扬历史文化》一文中,提出家谱“是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记载本宗族世系和事迹的历史图籍”。
1997年出版的《现代汉语大辞典》“家谱”条目:“封建家族记载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书。”
在上海图书馆1998年召开的中国家谱研讨会上,杨冬荃在《家谱定义新说》论文中,进一步阐述:“家谱是以各种形式系统罗列某一有共同祖先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或也兼及其他方面情况的记述。”
2000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家谱”条目:“旧时记载一姓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谱籍。”
《中国姓名文化》一书中认为:家谱是“记录家族成员间血缘关系的簿书”。
2002年出版的《中国的家谱》一书中认为:“家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形态。”
《祠堂·灵牌·家谱》一书中认为:“所谓‘家乘谱牒’,就是一个家族或宗族的世系表谱。”
2005年第五版《现代汉语辞典》“家谱”条目:“家族是记载本族世系和重要人物事迹的书。”
上述家谱各种定义表述,除上世纪80年代《辞源》的定义稍嫌偏颇外,应该说,不存在根本性的差异,都认为家谱是同一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的记录,只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有的从狭义角度,认为家谱只是对家族人物世系的记录;有的从广义角度,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家谱记载的范围扩大为有关家族的事迹,包括人物事迹等等;有的着重从家谱的属性,认为家谱记录的就是家族史;很多定义主要反映文字记载的书本式家谱;有的定义则涵盖面更广,包含了非文字记载的家谱,等等。
究竟哪一种定义更科学、更完整呢?
我们不妨从另一视角,即从什么是“家”、什么是“谱”的定义来进行一番探讨。
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家”是个象形会意字,“家”字从“宀”,宀像屋之形,是供人居住的房子,屋内养“豕”(猪),这是农牧经济的象征,是集体养猪转为家庭私有的表现。这里讲的人,首先是夫妇,家是夫妇共居的屋室。故可以把“家”定义为以男女婚姻关系为基础的父母子女在一起劳动与生活的组织,它是最基本的血缘集团。
至于“谱”,历代学者对其解释有多种。《说文解字诂林》称:“谱,籍录也。”即谱为簿籍册录。《释名》:“谱,布也,布列其事也。”《史记正义·三代世表》的解释也类同:“谱,布也,列其事也。”即认为谱是布列同类事物,以便直接观览。《文心雕龙·书记》称:“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录……故谓谱者普也,注序世统,事资周普。”即认为谱是周详全面地普加记载的意思。后来谱学家对“谱者,普也”多有所发挥。
从上面“家”与“谱”的定义分析,既然“家”系指一定的血缘集团,“谱”系指全面系统地布列同类事物,那么,将“家”与“谱”合起来,“家谱”就是“记述血缘集团世系的载体”。尽管家谱的名称琳琅满目,内容千差万别,定义五花八门,类型多种多样,但家谱的本质、家谱最简要的表述就是“记述血缘集团世系的载体”。这个定义的要素:一必须是血缘集团。这个血缘集团可以是狭义的,仅指一个家族的血亲关系,也可以是广义的,指一个宗族的,包含多个有血亲关系的家族在内,即从一个老祖宗传下来,已形成多个分支的大宗族;二是必须有世系名字排列。这个世系排列可以是简单的,仅指几代的隶属世系,如祖、父、子、孙的名录等,也可以是几十代的从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历代名录,以及从一个老祖宗传下来的各分支的历代名录,等等。
将家谱定义为“记述血缘集团世系的载体”比较确切。这个定义包含了“记”和“述”两个方面的家谱。“记”的家谱主要指文字家谱,“述”的家谱主要指口传家谱。这个定义涵盖面也比较广,既包括了一个家族、宗族的系谱,也包括了多个家族、宗族的百家系谱;既包括书本式的家谱,也包括书本式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家谱,如碑谱、布谱等;既包括文字记载的家谱,也包括非文字记载的家谱,如结绳家谱等;既包括宋以后体例比较成熟、内容比较丰富的家谱,也包括最为原始的家谱,如甲骨家谱、青铜家谱等。同时这个定义也排斥了那些未系统记载家族世系的家族历史记载,如家传、家史等。这些著作尽管记述了一个家族的历史事迹,但因其缺乏家族完整的世系罗列,故难以称其为家谱。家族世系是家谱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别判断是否为家谱文献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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