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
太甲(生卒年不详),子姓,名至。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太甲继位之初,由四朝元老伊尹辅政,伊尹连写《肆命》、《祖后》等几篇文章,教导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努力做一位明君。在伊尹的督促下,太甲在继位后前两年,其作为还过得去,但从第三年起就不行了,他任意地发号施令,一味享乐,暴虐百姓,朝政昏乱,又破坏汤制定的法规。伊尹虽百般规劝,他都听不进去,伊尹只好将他放逐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汤陵社区) ,让他自己反省,自己摄政当国,史称“伊尹放太甲”。太甲在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又将他迎回亳都(今亳州市谯城区),还政于他。重新当政的太甲能修德,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
太甲共在位23年,病死,传说其死后葬于历城。